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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以贷转存等违法行为,民生银行被罚

发布日期:2021-12-02 01:45:47     浏览次数:281

?12月1日,天津银保监局公布了一张罚单,剑指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保利香槟小微企业专营支行。

 

罚单显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生银行”)天津保利香槟小微企业专营支行主要违法违规事实(案由)为以贷转存;贷后管理不尽职,信贷资金未按约定用途使用。对于上述违法违规行为,天津银保监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第(五)项,对民生银行天津保利香槟小微企业专营支行罚款合计人民币60万元。

 

赵楚璇和马捷,对民生银行天津保利香槟小微企业专营支行“以贷转存”“贷后管理不尽职,信贷资金未按约定用途使用”行为均负有直接责任,天津银保监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八条第(二)项分别对二人给予警告,另外对赵楚璇并处罚款人民币6万元。
 

无独有偶。今年1月2日的消息,因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镇江支行存在以贷转存虚增存款的行为。镇江银保监分局决定对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镇江支行罚款人民币40万元。

 

为何存贷挂钩、以贷转存等现象屡禁不止?星火同光人士认为,部分银行或是出于应对考核的压力,一方面是传统的监管考核,虽然相关考核指标已经取消,但银行也会根据自身经营和风险管控来进行调整;另一方面是银行对分支机构存款业务拓展的考核。

 

类似案由多发的重要原因是银行负债压力上升,尤其部分竞争力相对弱的区域中小银行更有动力通过这种方式增加负债;更深层次原因在于国内银行普遍对传统的“以存定贷”业务模式依赖严重。

 

以贷转存和存贷挂钩通过强制设定条款,或协商约定将部分贷款转为存款,或以存款作为审批和发放贷款的前提条件,可以留住客户存款,缓解银行存款压力,但此类行为无疑增加了贷款企业的资金成本,尤其对小微企业来说负担会更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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