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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有哪些征信权利?

发布日期:2021-08-31 09:48:40     浏览次数:228

《征信业管理条例》于2013年3月15日正式开始实施,其意义重大,它是第一部征信业行政法规,起到了规范征信业务、保护个人征信权利的作用。那么我们有哪些征信权利呢?

 

同意权:在贷款申请过程中,放贷机构需要查询你的征信报告,必须要先取得你的同意。贷款放款后,放贷机构将贷款信息上报征信系统,同样需要你的同意。

 

知情权:从哪里采集、如何处理、对谁提供;对于我有何影响:哪些信息被采集了、信息提供给了谁。

 

异议权:如果你认为信用报告有“错误”,可以提出异议申请更正,经核实后系统将自动更正。
 

救济权:如果你对异议处理结果不满意,可以进行行政投诉或司法诉讼。

 

 

重建信用记录权:一次不良,并不会影响终生。不良记录在不良行为终止后,只会在信用报告中保存5年,之后会自动消除。也就是说,在不良行为发生后,你可以重新积累好的信用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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